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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给前女友转账550万元,被妻子起诉——若君善良,请先善待妻子
丈夫的前女友
【#丈夫给前女友转账550万元被妻子起诉#,法院判还200万元】
一次偶然的机会,林琳在丈夫李畅的手机里看到了数笔大额转账记录,收款方是李畅的前女友吴玥,林琳立即质问李畅。
李畅承认,他与吴玥之间还有联系,原因是吴玥不满李畅与别人结婚,不断纠缠,要求给她“分手费”。
为了不影响婚姻生活,李畅按照吴玥的要求支付了数笔“分手费”。
林琳又惊又怒,一边要求李畅与吴玥断绝一切往来,另一边又担心李畅优柔寡断,到吴玥工作的公司大闹一场。
然而,林琳没有得到她预期的效果。不久,她再次发现李畅给吴玥转账,转账频率基本保持在每月一次,每次50万元。
林琳一纸诉状将李畅和吴玥告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。
法庭上,林琳认为,婚后,李畅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向吴玥大额转账,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侵犯其合法权益,要求法院确认李畅对吴玥转账的赠与行为无效,并要求吴玥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合计550万元。
对此,吴玥气愤异常。吴玥辩称,自己与李畅相恋多年,本已谈婚论嫁,但因林琳的介入导致分手。
婚后,出于对自己情感的亏欠,李畅主动提出金钱补偿,并在其婚后半年内,分笔转账给吴玥200万元。
这笔“分手费”是李畅自愿赠与,并非自己主动索取。
李畅无法在婚后半年就创造出20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,因此200万元“分手费”源自李畅婚前个人积蓄。
李畅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自己作为“分手费”,没有侵害林琳的权利,故拒绝返还该款项。
除了“分手费”之外,自己和李畅之间还有其他经济往来。此前,李畅为公司出面向吴玥借款,念及旧情,吴玥出借给公司330万元,并与公司订立了《借款协议》,约定的还款时间为2022年。
林琳到吴玥公司大闹后,吴玥要求李畅尽快还款并了断一切关系。此后李畅在吴玥的催促之下陆续转账还款,合计金额为350万元,与《借款协议》约定的本息金额相当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李畅婚后半年内,未经妻子林琳同意,数次向前任女友吴玥支付“分手费”的行为,有违公序良俗,且支付的款项明显不属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,应认定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,存在过错,损害了林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益,应属全部无效。
在李畅同意全部款项均返还给林琳的前提下,吴玥应向林琳返还该200万元。
丈夫能每个月打款50万,妻子居然都不知道,说明夫妻的经济不在一起,结婚以后,没有在为家庭的经济做规划。
经济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,同时,经济又是夫妻沟通的主要内容之一,经济都没处理好,感情很难经营的好。
妻子通过起诉拿回来这个钱,从感情经营的角度,男人的面子没了,这个感情确实不太好维系了,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,又无可厚非。
在面对婚姻里过分的事情,千万不能因为惧怕离婚,就不去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人心很可怕,如果你被越界一分,就可能有两分,然后就是三分。
如果因为这件事,丈夫和妻子提出离婚,那就离吧。
如果不舍得,那就会持续的被越界,持续的滑落深坑。
有些男人会对前女友依依不舍、念念不忘,打着一个幌子,需要时间,需要逐步断,怕伤害了前女友。
难道就害怕伤害前女友,不怕伤了老婆吗?
其实这个行为很渣的。
不疼爱老婆,干嘛要结婚呢,和前女友继续恋爱去吧。
结了婚以后,老婆才是自己至亲的人。拎不清吗?
其实男人是知道这一点的,那为什么还会去哄前女友呢?
贪,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。
女人啊,不能太依赖男人了,太依赖会让男人觉得他们可以为所欲为,可以不用花心思来哄老婆,觉得他们对前女友好,甚至出轨,老婆最多是发个火,日子会继续过的。
所以,咖啡一直建议姑娘们独立起来,有自己的生活,适度依赖丈夫,而不是全身心的扑在丈夫和孩子身上。
用行动告诉丈夫:我会努力爱你,但是,如果你伤害我,我就会离开。
550万的款,350万是还款,200万是丈夫给的“分手费”,法院用“有违公序良俗,且支付的款项明显不属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“,判决前女友要返还这200万。
前女友没占到便宜,也是给前女友们提个醒,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,别对已婚男人抱有什么幻想。
男人们得思考思考了,结婚以后,应该如何对待妻子和家庭,前女友和妻子孰轻孰重。
其实前女友和妻子,毫无可比性,一个是陌路人,没有任何法律关系,一个是相濡以沫、同进同退的伙伴,自己孩子的另一个支柱。
别以为老婆很好搞定,老婆真死心了,100头牛都拉不回来。
前一段的恋爱,只要是认真爱了,即使没有走到婚姻殿堂,也不存在伤不伤的。
结婚以后,仍然心存前女友的男人,是对老婆莫大的伤害。
若君善良,请先善待妻子,也别误了前女友。